個人創作是本劇重點,七位演員在同一時段內表現出形式各異的自我創作,由默劇、舞蹈、 獨白、到與錄音的情緒反應,這種多樣性反映出創作時的自由度,正因為各演員的相異而有相當不同的創作,其所展現的關切與視野亦各有不同,由社會、父母、身體到與自我的關係,各自挖掘出有關「我」心底的傷疤故事,足夠讓觀眾認識演員不為人知的真實面,各個都是真誠而豐富的,在每分享後有小許交流時間,每每都能觸動觀眾。然而當這事發生在JCCAC中庭一個細小空間中發生時,七個表演空間相鄰而重疊,這處理可能想營造連結感,但因為各表演並無共通之處,力度、節奏、風格各自不同,亦無嘗試尋找關聯,結果卻是互相干擾,默劇被一旁的聲嘶力竭侵佔思緒,獨白被周圍形體動作搶走注意。表演邀請觀眾以腳步投入遊歷,給予觀眾選擇權去聽哪位演員介紹及分享故事,這無疑提升了觀眾的參與程度及主動性,三次分享環節只能七選三地決定聽誰的故事,但正因為表演空間相鄰,觀眾亦不自覺 「偷看」旁邊沒有選擇的表演,令原本需要空間與氣氛的個人演出倍受「干擾」。第四次分享是七位演員聚在中央,簡化表演並嘗試統一,內容因而消解,餘下象徵演員放下自我,達到整全一致的儀式。
劇尾策劃人邀請觀眾回答「我」、「我們」及「世界」等等問題,縱觀整個表演,演員有關「我」的探索最為可觀,無誠身體投入及個人分享亦見認真,但「我們」的統一都較形式化,而演員之間雖有默契未能展現出Ensemble,各自的「我」未有所轉化,在融合之中卻見矛盾,卻接連成「我們」卻只見多個「我」臣服於策劃下的「大我」,想這正是為何不是集體創作而是「自傳」表演的原因,或許這都是過程,尤如生育前的陣痛,精神的都要由矛盾辯證中育成。戲劇作為儀式亦可能具有其神秘功能,在我們為「世界」是甚麼寫下定案之前,就讓我們繼續看「去劇場」重新上路後能走多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