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演者被控阻街
事緣好戲量於12月25日當晚於尖沙咀碼頭五支旗桿對出的空地,進行《女兒紅——宅男版》街頭表演,後於9時許有警員到場,稱接獲噪音投訴,要求劇團關掉擴音器,又為他們各人登記身份證,當時在場的戲團表演者一一照做,警員相繼離開。但約5分鐘後,再有十數名警員到場,包圍表演者,要求他們上警車及返警署協助調查,並沒收在場拍攝到場面的手機。
由於事出突然,現場圍觀者一片譁然。好戲量藝術總監楊秉基表示,在場警員一直詢問現場持手機拍攝的觀眾是否劇團成員,以至途人紛紛收起手機及離開。而當天沒有表演的劇團成員陳裕君,本身只是到場支持的觀眾,由於其手機有拍攝到當時的片段,手機被界定為「證物」而被沒收。陳裕君允諾以證人身份到警署協助調查,但到達警署後卻被控以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,而另外5名表演的成員則被控以「阻街」罪名。
楊秉基對事件感到詑異,因自劇團十年來在旺角、銅鑼灣作街頭表演,從未遇過類似事件,甚至以往在尖沙咀同一地點表演,亦未遇過警員查問。「今次劇團已盡力配合警察要求,關掉擴音器,並即場呼籲觀眾走近表演區。」而當之後一批警員出現時,並未有說明是基於甚麼理由或罪名將他們拘捕及帶返警署。
警員態度惡劣 手機扣留多日後發還
本來當證人、其後被控的陳裕君憶述,警察的態度轉變得很快,覺得自己沒有任何權利:「一上警車,警員便叫我們不要作聲,也用粗口不斷叫我們『唔好玩嘢』,即使問到為何被拉時,也沒有警察答我們,只說這裏『我話事』。」而當她知悉自己被控「行為不檢」,便立即要求找律師,但一直等了好久,而且不斷有警員說服她不用打電話聯絡外界。曾參與街頭演出的她直言,今次事件令她承受很大壓力:「但如果我容許這件事發生而不出聲,那就會很恐怖,將來你想出聲也沒得出聲了。」
6名成員於警署被扣查7小時,始獲准保釋離開。期間,被扣留的成員之一鄔志雄聲稱於羈留室內被毆打。而被扣起的手機,不單未獲抄走手機內的資訊,待數日後查詢時警方則以交予「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進行檢驗」為由而不予發還。直至12月31日早上,好戲量等人,在剛好於最後一天任監警會委員的鄭經翰陪同下報案和投訴,有關人等始獲發還手機。
事件未獲業界關注
好戲量及後於12月29日在尖沙咀碼頭、銅鑼灣及旺角行人專用區一共收集到3277簽名,並於12月30日當晚由尖沙咀碼頭以行為藝術步行至旺角行人專用區,及參與1月1日的元旦大遊行,再度向公眾親述事件經過。楊秉基表示,他們連日所收集到的簽名將交予監警會及警察投訴科。
街頭戲劇表演者被拘捕,卻未獲得戲劇界的熱切關注,好戲量主席賴恩慈坦言,在香港,暫時來說主要還是好戲量較為熱衷街頭表演:「確實在街頭表演上,我們沒有太多的同行者。今次事件倒是有文化界、學術界、社運等其他界別的人士出聲。我們也不只是關注表演空間或藝術表演這單一範疇,而是希望更宏觀及橫向地讓市民關注。」
是以,好戲量設立「反對警察變公安」面書專頁,口號是「還市民公道、堅守公民權利、不容警察濫權打壓」,而並無提及街頭表演或公共空間等方面的問題。而於12月30日當晚為好戲量站台,保衛香港自由聯盟召集人韓連山則認為,警方濫權打壓好戲量已非首次:「打壓是證明了香港特區政府越來越可恥的行為,是收窄了市民的言論自由。」
戲劇界中較為公開表態的,則有新任藝發局委員黃秋生,他於面書上直言:「竊賊滿街你拉唔到,街頭表演話阻街,電話當証物,電話關表演X事咩呀sir」。而以他為執委會主席的香港演藝學院校友會,亦於12月30日發出致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公開信,表達對事件的關注,以及促請警方「向業界提供全面及詳細的解說,以釋表演藝術界台前幕後人士因該事件而引起疑惑和恐懼」。
事件發生後,有網民對好戲量冷嘲熱諷甚至額手稱慶,據說是由於有不少人一直對好戲量有所不滿,認為其演出質素差劣,街頭表演亦只屬「謾罵叫囂」,甚至妨礙其他市民的公共空間;而早於2008年8月,就有網民開設「將好戲量踢出旺角」群組。不過,網上亦有不少言論認為,不應因為對劇團的喜惡而決定是否施以援手,因為事件涉及警方濫權的問題,亦是關乎每一個市民的人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