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香港人警告》突顯警察濫權
瞧,這班人,不是香港警察嗎?不,他們的證件寫明:「我不是香港警察」,而是「香港警告人員」。然而他們戴上墨鏡,穿上黃白間條背心,手執叫人驚懼的黃色警告,似乎提醒著我們已瀕臨被捕的邊緣,儼然就是一副香港警察的暴力形象。
這是黃國才的作品《香港警告人員》。他道:「這作品由兩個概念組成的。一個是反映最近香港警方的暴力威嚇手段不停提升。時常看到警察,看到人便會拿出黃旗:『你已經越過警戒線了!』但那線是能夠移動的;又或者他們拿出旗,說︰『你已經犯了法,我們將會使用暴力……』不斷地威嚇示威者,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遺憾。」
的確,無論是之前的反東北抗爭示威還是學生的佔領中環行動,示威者堅持和平非暴力抗爭,卻仍遭警察拘捕。且警方的選擇性執法,已有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則。這著實令人害怕:我們還受法律所保護嗎?當我們並無做出暴力行為,何以警方的暴力卻能被包容,在拉上警車窗簾後能對示威者使用武力,在清場時強屈其手腕、箍頸、掩口?警察究竟在保護市民,還是已淪為當權者壓制民眾的棋子?黃只有裝束、語氣、舉旗行為模仿著警察,並無暴力行為,但已足夠引起民眾對警察的反感和恐懼。「我覺得,警方應持一個專業中立角度,而不是一種威嚇市民的角度吧。」透過這作品,或可叫人思考到現今香港警察在社會上的角色,亦在諷刺警方辜負了市民對他們的期望。
含糊警告 靈感源自政府
「第二件事,就是那些議題。我們橫額上的旗,寫了黨國、愛黨、搶地、偽共、白皮書……」警告總予人恐懼和危機感,而黃所舉起的旗幟正正是香港人所害怕的。而這些字詞在近年,卻漸漸迫近港人,叫市民難以喘息和接受:「黨國不分、強迫大家愛國、愛黨,這些劣質的愛國主義,我們是不會接受的。」
黃國才與其團隊貌似香港警察,卻又申明自己並非警務人員,其身份甚是模糊;其手舉的黃色警告旗幟,究竟是為人民而作的警告,顯示白皮書、愛黨思想對香港高度自治、司法獨立的損害,還是在警告著港人,必須服從中央指令,要愛黨、接受白皮書與一黨專政?「《香港人警告》是可以兩邊剖析的……它是可以兩邊閱讀的,而不是單一的。我其實刻意想做一能多層面剖析的作品,而非很單元的作品,我不想很清楚的去講。因為這樣藝術才有趣味。」黃進一步解釋那含混性,靈感來自政府:「這些說法是很含糊。但你猜中央說的話很清晰嗎?還是一樣的含糊。整個政府都很含糊,總叫大家要愛國、愛黨。然而其實我很愛國,我愛國還比你多呢!可你如何證明這事呢?事情就是這樣的荒謬。」
不是警察 卻保護市民
而有趣的是,黃雖然裝束、語氣像警察;實際上他身上只戴了橫額、水樽,並無手槍或警棍;此外,他還走在藝術家遊行隊伍旁邊,猶似警察般擔負起保護示威者或市民的責任。其實黃不過是普通市民,卻反而擔當了警察真正應該肩負的職務。這樣的行為,是否意味當警察失職時,港人唯有堅強起來以自救?而當真正警察與黃的香港警告人員站在一塊時,我們卻難以分辨出誰是警察,警察亦難分辨誰是同僚。若警方發覺與其造型相近的香港警告人員,選擇保護而非壓制民眾,不知可否叫他們反省起自己的行為,與身為警察應負的責任?
藝術工作者各出其謀
除黃國才的《香港人警告》外,其他藝術家都紛紛以創作發聲。尊子為 622 投票繪畫的大橫額,被噴上「我要真選舉」,展示對公民提名的訴求;有藝術家以白皮豬喻白皮書,告誡人們如服從白皮書便頓成笨豬,必須要捍衛港人的高度自治;有藝術家穿上由筲箕製成的衣服,諷刺政府所指的普選有篩選;亦有藝術家製作了巨型白皮書放到路中心,讓市民可拿起鞭子鞭撻,發洩怒意與不滿。藝術公民之一的俞若玫,解釋用藝術參與抗爭行動的目的:「這些作品在視覺上是矚目的,這就是所謂的『吸睛』、『搶眼』……希望無論在視覺上、聽覺上、各感官上都能強一點,突出議題。令人想到:為何要扮警察呢?為何要拖白皮豬呢?希望透過感官上面的一種刺激,突出議題,刺激人思考。」
而香港演藝學院的一眾學生們,亦在遊行中高舉「馬逢國不代表我」、「議會失效、官逼民反」等橫額,表現對政府之不滿。而身處德國的藝術家黃宇軒和盧樂謙,亦在柏林的香港經貿辦事處,貼上各種聲援佔領中環的標語,鼓勵香港人爭取自由與人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