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止提名日期
請於2020年7月24日或之前,將提名表格、教學實踐及光碟一併送交或郵寄至:香港九龍石硤尾白田街30號賽馬
會創意藝術中心L3-05D室。信封面請註明:「視覺藝術教師表揚計劃2020」。
評審流程及準則
候選人提交提名資料後,評審小組將根據以下準則進行首輪文件審批。入圍的候選人,將於本年10月在次輪評審
中與評審會面。
(a) 符合主題發展
(b) 教學熱誠
(c) 重視個人及專業發展
(d) 藝術教育的理念
(e) 教學成效
評審
評審委員會由中小學校長代表、資深教育界人士及本地藝術家組成,成員包括:
鍾佛成先生 | 寶安商會王少清中學校長 |
劉惠珍女士 | 香港道教聯合會雲泉學校校長 |
伍韶勁先生 | 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助理教授 / 跨領域藝術家 / 設計師 |
譚祥安博士 | 香港教育大學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副教授、博文及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(學術質素保證及提升) |
狄志遠博士 | 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 / 前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 |
楊秀卓先生 | 前資深視藝科教師 / 社區文化發展中心執行委員會成員 / 藝術家 |
重要日期
日期 | 活動 |
2020年7月24日(星期五) | 截止提名 |
2020年8月 | 首輪評審(文件審批) |
2020年10月 | 次輪評審(參選人與評審會面) |
2020年11月 | 公布得獎名單 |
2020年12月 | 頒獎典禮 |
其他條款
- 候選人須確保作品內容沒有侵犯任何版權及擁有其著作、發表權。主辦機構不會承擔任何因侵犯版權而引致的法律責任。
- 教學分享中如包含學生作品、相片或影片,候選人須得到學生同意。
-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、剪接、使用、複製被提名人所提交的教學分享,及於任何宣傳渠道發佈全部或部分內容,毋須事前徵得候選人同意。
- 為避免潛在及實際的利益衝突,評審團的所有成員、本會應屆執委會委員、增補委員、顧問及其親屬均不得參與提名。
-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提名規則,並毋須作事先通知。
- 參加者需提供部分個人資料,資料需正確無誤。
- 如有任何爭議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