遞交提名文件安排
- 候選人須於2 021年6月30日或之前遞交網上提名表格,並將「教學分享」簡報及聲明書上載至個人雲端硬碟(Google Drive)後與本會(hkseaorg@gmail.c om)分享。請確保所有檔案已開放權限予本會下載。
- 本會在收妥提名文件後的五個工作天內,將向候選人發出確認電郵。
評審準則及程序
1. 評審委員按候選人所提交的「教學分享」簡報及其提名表格進行初步評審,評審準則及比重如下:
(a) 符合主題發展 (3 0%)
(b) 教學熱誠 (10%)
(c) 重視個人及專業發展 (20 %)
(d) 藝術教育的理念 (10 %)
(e) 教學成效 (3 0%)
2. 本會將於8月以電郵公佈初步評審的結果。入圍的候選人可於9月前遞交更詳盡資料,以便評審委員作進一步了解。
3. 入圍的候選人將獲安排與評審團會面,由評審團選出各個獎項的得主。
評審
評審委員會由資深教育界人士、本地藝術家及本會代表組成,成員包括:
劉惠珍女士 | 前香港道教聯合會雲泉學校校長 / 資深教育工作者 |
伍韶勁先生 | 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助理教授 / 跨領域藝術家 / 設計師 |
譚祥安博士 |
香港教育大學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系主任及副教授、博文及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(學術質素保證及提升) |
狄志遠博士 | 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 / 前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 |
黃素蘭博士 | 前香港美術教育協會會長 / 香港教育大學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高級講師II |
重要日期
日期 | 活動 |
2021年6月30日(星期三) | 截止提名 |
2021年8月 | 公佈初步評審結果 |
2021年9月 | 入圍候選人與評審團會面 |
2021年11月 | 公布得獎名單 |
2021年12月 | 頒獎典禮 |
其他條款
- 候選人須確保作品內容沒有侵犯任何版權及擁有其著作、發表權。主辦機構不會承擔任何因侵犯版權而引致的法律責任。
- 「教學分享」簡報中如包含學生作品、相片或影片,候選人須得到學生同意。
-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、剪接、使用、複製被提名人所提交的「教學分享」簡報,及於任何宣傳渠道發佈全部或部分內容,毋須事前徵得候選人同意。
- 為避免潛在及實際的利益衝突,評審團的所有成員、本會應屆執委會委員、增補委員、顧問及其親屬均不得參與提名。
-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提名規則,並毋須作事先通知。
- 候選人須提供部分個人資料,資料須正確無誤。
- 如有任何爭議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